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郭健、苏州安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皖0191民初2464号

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23329328P。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树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飞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健,男,198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被告:苏州安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1号清华大学汽车科创园4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3236655760。

法定代表人:郭健。

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健、苏州安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1日立案,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16元,由原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刘正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李婷婷

书 记 员 徐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