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铜仁市鼎黔建材有限公司与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02执635号
铜仁市鼎黔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你与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3219号民事调解书明确,由被执行人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铜仁市鼎黔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8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6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