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宏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铜仁市鼎黔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02执2345号
遵义市XX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铜仁市XX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3219号民事调解书明确,责令被执行人遵义市XX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申请人铜仁市XX建材公司支付工程款5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324元,案件执行费650元。在执行中,已全部履行完上述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234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