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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江航天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万阳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辽0292破申2号 申请人:湖北三江航天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开明路**金冠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79240482XP。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大连万阳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住所地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产业区用代码:91210244677542733K。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人湖北三江航天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大连万阳重工有限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20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通知了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于2008年8月28日成立,注册地为辽,注册地为辽宁省大长兴岛经济区产业区5913.243600万元。2019年12月5日,抚顺仲裁委员会作出抚仲字[2019]第086号裁决,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质保金240000元及截至2019年8月1日的利息87484.67。因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申请人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对被申请人采取了网络查控、传统查询等措施,仅轮候查封被执行人一台车辆,此外再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该院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2020)辽02执1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2020年11月2日,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在多家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未履行金额已超4亿余元。 本院认为,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债权系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被申请人注册地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产业区,本院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湖北三江航天涂装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大连万阳重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静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