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鑫宇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与六盘水鑫宇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普定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黔0422执恢7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住所地:安顺市开发区。
组织机构代码:XXX。
负责人***,系该分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六盘水鑫宇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国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六盘水鑫宇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抵债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8)黔0422执恢77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