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2执2962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长沙市山湖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湘0102民初8142号民事判决书。因本案强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执行员 彭 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贺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