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02执6556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市山湖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权利人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8)湘0102民初7637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执行员 郑 云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石登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