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723执547号
乾安县通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知字村村民委员会(被执行人):
乾安县通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知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8506元,其中,本金15万元,利息51815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2140元,诉讼案件受理费1650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申请执行费215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519元。本院拟于2018年7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乾安县通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届时,乾安县通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723民初647号民事调书将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将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当事人如对本院执行行为或执行结案方式等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16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不再受理执行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