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业瑞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违法造成火灾,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被罚款3万元(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消)行罚决字〔
2 因2014年第一季度未通过“山东省建筑企业网上快报系统”报送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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