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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322执232号
东莞市宝马电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人东莞市宝马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盛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青海盛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执行款182600元,本院向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宝马电梯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180000元,执行费2600已缴纳。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宝马电梯有限公司明确表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应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