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214执779号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湖北国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与湖北国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774817.95元。经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1774817.95元,并已发放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20148.00元已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至此,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2)苏0214民初13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