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静海经济开发区大寨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8执2618号
天津市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静海经济开发区大寨居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静海经济开发区大寨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津0118民初59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本院(2019)津0118执261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自力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张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