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603执194号
**、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与甘肃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9682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69285元,其中工程款1484000元、案件受理费150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5682元、利息42363元、执行费17240元。本院已于2024年3月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603民初169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