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2民辖5号
原告: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西侧锦江路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6690574158Q。
法定代表人沙玉萍。
被告: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兰考县开兰大道南侧京海湾****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58170745XN。
法定代表人晏海涛。
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4日立案。该案审理过程中,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认为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当地企业,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申请兰考县人民法院回避。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院不适宜审理该案,为便于案件公正审判,排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李莎莎
审判员  苏 芳
审判员  樊利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马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