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225执74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6690574158Q。
法定代表人:沙玉萍,董事长。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西侧锦江路南侧。
被执行人: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58170745XN。
法定代表人:晏海涛,总经理。
地址:开封市南土街文盛佳源商住楼4号楼1单元505号。
关于河南亚新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开封圣艺天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225执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魏思杰
审判员  徐庆永
审判员  周进良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蔡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