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山建设有限公司

**与***、江苏龙山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5145号









案 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受送达人





**、***、江苏龙山建设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宿迁市宿豫区。

被执行人:***,男,1979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众兴镇。

被执行人:江苏龙山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0632967770,住所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3000.0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