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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祥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福安康足部保健服务中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6630号 天津祥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福安康足部保健服务中心: 申请执行人天津祥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南开区福安康足部保健服务中心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78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663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