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新2723执保193号
申请人:***,男,1966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被申请人:****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经查,被申请人****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县支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县支行xxxx账户存款1451419.3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巴巴特**
二 〇 二 〇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
法 官 助 理 于 丽 娜
书 记 员 来 里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