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三门县***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1022执138号

三门县***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三门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1022民初2015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三门县***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1022执13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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