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2执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云梯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云梯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翔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29986元,执行费350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金额30656元(含执行费3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湘0302民初318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周 新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