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乳山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乳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2022)鲁1083执2280号 ??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乳山市。 被执行人:乳山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乳山市政通路6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乳山市。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乳山市建业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乳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1083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7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 经本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2)鲁1083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予以执行结案。 ?? 审判员  ** ??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 ?? 书记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