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华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蒙城县华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成武泰丰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1602民初5090号之一
原告:蒙城县华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蒙城县牛群商贸城**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2573036190T(1-4)。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山东成武泰丰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南鲁集镇李堂村德商路西侧用代码:91371723670518028B。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蒙城县华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成武泰丰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孙勇
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