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宏顺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长春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929执保42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北宏顺发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长春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2019)冀0929民初25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存款2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保全人长春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银行存款220万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