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发达实业有限公司

日照发达实业有限公司、日照博文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102执恢670号之十三
申请执行人日照发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日照博文实业有限公司、贺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74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贺峻在招商银行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XXX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梁作宝
书记员  王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