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美姑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川3436执120号
本院在执行成都瑞欣路面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约谈,申请人成都瑞欣路面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并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川3436执12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瓦西牛牛
书记员 瓦渣拉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