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立尔洁净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科立尔洁净工程有限公司与九缘食品(潜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9005执1381号
申请执行人:******净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九缘食品(潜江)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净工程有限公司与九缘食品(潜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九缘食品(潜江)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净工程有限公司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世平
审判员  董文博
审判员  刘宇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李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