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市星美智诚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粤0229执保65号
韶关市星***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韶关市星***电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本院立案受理后,作出了(2021)粤0229民初1075号民事裁定,现将有关保全情况通知如下:
2021年5月12日本院通过网络冻结到被申请人广东宏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东翁源农村商业银行8002××××8087账户内的银行存款73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附:(2021)粤0229民初1075号民事裁定书壹份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何高兴联系电话:075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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