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湘0102执1138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湘0102民初77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1月1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起即日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长沙市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0442元(暂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朱阿军 审判员  王雅军 审判员  李 丁
书记员  袁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