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602执100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大庆市铁蚂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3)萨友商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本金333818.2元,案件受理费12***4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私下和解,达成长期履行和解意愿,同意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3)萨友商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