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越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嵊州市黄泽镇溪北村村民委员会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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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683执54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绍兴越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嵊州市黄泽镇溪北村村民委员会、嵊州市黄泽镇溪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683民初7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嵊州市黄泽镇溪北村村民委员会、嵊州市黄泽镇溪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