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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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1082执1665号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建材经营部,住所地临海市大洋街道庄头小区 6- 3 5号。
委托代理人:**,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浙江中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万寿街95号锦兰公寓8幢000202。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0年01月14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浙江中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