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章贡区恒安特电气经销部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1024执恢27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章贡区恒安特电气经销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4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发现被执行人章贡区恒安特电气经销部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22年08月01日决定恢复本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章贡区恒安特电气经销部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章贡区恒安特电气经销部在期限内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43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2020)赣1024民初436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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