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鑫达路建工程有限公司

枣庄鑫达路建工程有限公司、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404执367号
申请执行人:枣庄鑫达路建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市中区光明大道北侧S4679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峄城区峄城镇侯桥村。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鑫达路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有房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的房产一宗,房产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4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8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9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0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7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5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6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7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5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4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3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2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91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3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0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82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2001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2000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2002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2003号、鲁(2018)枣庄市不动产权第20019**号。
查封期限为三年。
被执行人枣庄茂源商贸城有限公司位于峄城区中兴大道88号枣庄茂源国际采购中心19号楼101号门市,房产证号为枣房预峄城字第××号;位于峄城区中兴大道88号枣庄茂源国际采购中心17号楼103号门市,房产证号为枣房预峄城字第××号;位于峄城区中兴大道88号枣庄茂源国际采购中心26号楼102号门市,房产证号为枣房预峄城字第××号,不在查封范围之内。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