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安庆市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811执511号
申请人:***,男,汉族,1989年4月11日出生,住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
被执行人:安庆市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长风村太平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587236142X。
法定代表人:丁立胜,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庆市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宜秀劳仲裁字(2021)04号案件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胡 斌
审判员 李元超
审判员 姚 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韩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