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联光电有限公司

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金川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江苏澳联光电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苏1084执恢340号
申请执行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送桥镇送桥村***-1号。
被执行人:扬州金川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天山镇。
被执行人:***,女,1968年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0841968********,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北茶村桥头组**号。
被执行人:***,男,1968年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0221968********,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北茶村桥头组**号。
被执行人:江苏澳联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天山镇工业集中区。
被执行人:***,男,1969年9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0841969********,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南茶村蒋庄组**号。
被执行人:***,女,1978年11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0841978********,汉族,高邮市人,住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号月亮园映月苑*幢***室。
被执行人:***,男,1963年12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10841963********,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南茶村倪庄组**号。
关于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扬州金川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江苏澳联光电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1627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1084民初527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