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三安橡胶制品厂、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粤0111执保1014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本院审理的原告广州市花都区三安橡胶制品厂与被告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29日作出的(2017)粤0111民初44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项目:

解除对案外人廖志嫦、冯文照名下位房产的查封措施。原查封案号(2017)粤0111执保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