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鸿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鸿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兴源国际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鲁0211执176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鸿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兴源国际物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民初145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1年3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请求为支付案件款人民币20000.00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3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1执67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西才 审判员  张培荣 审判员  陈茂太
书记员  徐佳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