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闽0304执2496号之八
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南洋西大道92号、96号、1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565393761X。
法定代表人:涂殷辉,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福建山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办新塘居委会荔城南大道凤凰山庄84号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687527625B。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福建科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江口街休闲广场通应路96-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569267850H。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9年4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
被执行人:***,男,1961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秀屿区。
被执行人:***,男,1975年5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男,1971年5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城厢区。
被执行人:**,男,1986年9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厦门市羚安区。
被执行人:***,男,1990年3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被执行人:***,男,1982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被执行人:***,男,196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被执行人:***,男,1973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被执行人:***,男,1969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男,1987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被执行人:***,男,1977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莆田市荔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与被执行人福建山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科源建设有限公司、***、***、***、***、**、***、***、程国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度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闽0304执24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震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