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古塔建安工程公司

锦州市古塔建安工程公司、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辽0782执430号
申请执行人:锦州市古塔建安工程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锦州市古塔建安工程公司诉被执行人辽宁两锦大洋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张 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胡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