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岐山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绿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与南京岐山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813执恢216号
江苏绿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申请执行南京岐山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7001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7470元已执行到位。至此,江苏绿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813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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