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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11执331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杭州普菲科空分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普菲科空分设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案款816426.67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