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中圳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404执988号
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中圳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中圳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粤0404民初40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支付案款35,000元了解本案债权债务,现被执行人广东中圳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