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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402执1271号 申请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增,男,1975年9月7日生。 被执行人:***,女,1978年4月12日生。 被执行人:***,男,1956年7月20日生。 被执行人:***,男,1983年10月16日生。 被执行人:德州金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德州千润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德州现代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增、***、***、***、德州金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德州千润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州现代钢结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执1271号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