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81破申112号
申请人:湖北鼎信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781749920,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金海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曹云霞,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传焱,上海申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142106628Y,住所地江苏省常熟市支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苏建清。
本院在审查湖北鼎信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申请人湖北鼎信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湖北鼎信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常熟市佳诚涂层钢板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审判长 浦小宝
审判员 蒋先锋
审判员 王 芳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