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精彩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精彩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鼎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川0105执331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精彩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强。
被执行人成都市鼎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四川精彩展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鼎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5)青羊民初字第72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因成都市鼎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成都市鼎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9187.18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许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