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103执5392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绿地育华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南绿地育华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20)豫0103民初3980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0103执539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昌松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