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691执648号
滨州市华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滨州汉乡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滨州市华亿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滨州汉乡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将被执行人负担的法律义务强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1691执64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