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汉特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汉特贸易有限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1303执恢395号
南京汉特贸易有限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汉特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411508.5元及诉讼费3708.5元,申请执行人南京汉特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原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25号,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豫1303民初648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