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渭南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528执保191号 立案庭: 申请人渭南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4年3月18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4)陕0528民初396-1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406号85幢10101室(产权证号:陕(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89941号)已轮候查封;对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审理中被保全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解除冻结,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4)陕0528执保191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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