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06民初30707号
原告北京磐石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北京磐石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磐石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倪 燕
法 官 助 理 郭嘉妮
书 记 员 赵 佳